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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小偷1970年偷2千块 38年后还2万寄给失主 阅读 121 次 回贴 1

楼主:思密达

发表时间: 2008-04-26 10:38 举报 [ 楼主 ] TOP

关键字:小偷 失主
事情发生在1970年,当时刘文迅还是一个20出头的毛头小伙。署名“陈良心”的人是老刘父亲的一个朋友,家在镇江,当时两家经常来往。一次“陈叔叔”来他们家借钱急用,说好了半年后一定还。老刘的父亲就很爽快地将准备盖房子的2000元钱借给了他,当时多数人的月工资只有三四十块钱,2000元钱算是一笔“巨款”了。“陈叔叔”也算讲信用,不到半年就赶过来还钱。
“记得那天父亲很高兴,还让母亲炒了几个菜,他和陈叔叔喝了不少,因为交通不方便,当晚陈叔叔就睡在我家里。”刘文迅告诉记者,自己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,因为第二天家里出了事。第二天大早,陈叔叔告辞回家,父亲还送了他。可回来后,怎么也找不到陈叔叔还给自己的两千块钱了。会不会晚上睡觉时,老陈把钱偷走了?大家也这么想过,而且可能性也相当大,但毕竟没有证据,不好开口,当时的人也没有报警的意识,父母亲为此唉声叹气了好一阵子,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。
刘文迅说,从这以后,“陈叔叔”再也没有跟他们家来往过,这也证实了大家当初的想法,但想归想,事情没有人再提了,自己也没有将这件不愉快的事情告诉孩子们。8年前,父亲去世,这事压根被大家遗忘了,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,过去了38年,竟然有人“还钱”了!
在随汇款的留言中,“陈叔叔”写道,“哥哥、嫂嫂,你们身体还好吗?我是个不值一提的小人,拿了你们那么多钱,一走了之。天知道给你们全家带来了多大麻烦!这么多年,我一直在难受和不安中煎熬,一想到这件事,就好像有人用鞭子抽自己,我常常骂自己,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,还算个人吗……过去了这么多年,2万块钱肯定没有当年的2000块钱值钱,但我已经尽力了,请你们务必收下!”
“拿到这笔钱,我和老伴一夜没睡好,两个人一直在说这件‘离奇’的事情。”老刘说,他们夫妇商量了很久,决定让这笔钱派上该派的用场。现在不像过去了,可以说衣食无忧,也不怎么缺钱花。偷钱的小偷尚且还有做人的良知,更不用说普通人了。自己琢磨着将这笔钱设为“家庭良心基金”,子女或者亲戚,谁凭良心做事,谁做了暖人心的好事,自己就从“良心基金”中拿出钱来奖励。“钱不是主要的,‘小偷还钱’这件事,应该是我们这个大家庭的‘活教材’,人不管在什么时候,做事都要对得起良心,亏心事绝对不能做!”刘文迅说。老刘昨天专门办了一张银行卡,正式设立“家庭良心基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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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ter
发表时间: 2008-04-29 08:58 举报 [ 1 楼 ] TOP

坏人也有好人

11/1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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